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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禁止未满18岁学生骑行摩托车、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行自行车上路”的法规……

近日,福州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暨学生交通安全专题工作视频会议召开。福州市教育局、市应急局、市交警支队、各县(市)区教育局分管领导,各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分管校(园)长,市属高校保卫处长和部分县(市)区属校在线上参加会议。会议传达了省领导的批示、省教育厅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要求,并对学生交通安全工作进行了部署。

会议强调,各单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压紧压实地方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学校主体责任;校车联席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严格履职,发挥部门职能作用,严防涉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涉生交通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学校门口、校园周边道路、学生上下学重点路段和易发生交通事故路段等风险隐患。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加大对学校周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和执法力度,对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接送学生、“飙车”、“飞车”等行为实行“重打击”“严惩治”“零容忍”。要充分发挥“警校家”联动护学机制作用,健全落实校园周边“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切实加强上下学高峰时段校门口交通安全管理。

会议明确,严格落实“禁止未满18岁学生骑行摩托车、禁止中小学生骑行电动自行车、禁止未满12周岁学生骑行自行车上路”的法规,充分发挥法治(综治)副校长和公安交警专业特长,进学校进课堂进行交通安全授课,加强学生交通安全受教育力度。严禁师生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套牌车辆、违法超车、超员载人、未戴安全头盔等,确保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安全可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对合法提供集中接送学生服务的企业要加强管理,保证学生乘坐安全。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要牢牢把学生交通安全抓在手上、放在心上,各部门各校要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以对孩子负责的态度,群策群力、真抓实干,从责任抓起、从机制抓起、从细节抓起,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关键词: 安全管理 福州市教育局 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