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观速讯丨福州明确厂房仓库火灾风险防控12条底线措施

福州明确厂房仓库火灾风险防控12条底线措施,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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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线目标:不死人

1.厂房、仓库内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规住人的,必须立即清除或搬离。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封闭、堵塞、占用的,必须立即恢复畅通。

3.厂房、厂区宿舍门窗上设置栅栏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必须立即拆除。

4.员工不会报警、不会扑救初期火灾、不会逃生的,必须立即组织培训。

底线目标:不烧大

5.厂房仓库、宿舍、冷库等违规采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可燃材料的,必须立即拆除或停止使用。

6.不同火灾危险生产车间混用,不同原料货物混合存放的,必须采取有效防火分隔措施。

7.违规搭建厂库房、车棚、雨棚、连廊等临时建筑,占用防火间距的,必须及时拆除恢复原状。

8.既有消防设施损坏的,应当及时修复并保持完好;消防设施先天不足的,应当通过增配灭火器、增设简易防灭火设施、临时水源等方式,提升本质安全。

9.总建筑面积3000㎡以上的厂房、仓库应当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相应人员和消防装备器材,定期开展训练演练。

底线目标:少起火

10.厂房、仓库内敷设的配电线路必须穿金属管或用不燃硬塑料管保护,不得直接敷设在可燃材料上。

11.厂房、仓库内使用卤钨灯、白炽灯等高温灯具,或带镇流器的日光灯的,应当更换为LED等节能灯具或阻燃防爆灯具。

12.进行电焊气焊切割等明火施工作业的,必须落实动火审批程序,清理周边可燃杂物,严格落实现场监护人员和防范措施。

(来源:福州市消防救援支队防火监督处)

关键词: 消防设施 临时建筑 聚苯乙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