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今日讯!今起!福州开罚!未戴头盔首批罚单来了!

刚刚!首批罚单!开了!


(相关资料图)

颜学辉 摄

9月1日,是福州中小学、幼儿园开学的日子。同时也是《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日,福州市五城区范围内交警将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依法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我们一起来看看什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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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七时许,福网君来到仓山区金山大道金榕路口看到,市民陈先生未佩戴安全头盔且不按道骑行电动自行车。福州交警执法时,将该男子拦停,根据《福州城区电动自行车号牌管理办法》,从9月1日起正式施行。骑乘电动自行车需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否则将处警告或者五十元罚款。据悉,这也是仓山区在新规实施后开具的首张罚单。

颜学辉 摄

据福州交警相关人员介绍,今日在全市多个路口对未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处罚。相比以往,佩戴安全头盔骑行的人有所改善。

此外,福州交警还开展送头盔安全教育活动。

颜学辉 摄

颜学辉 摄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有效预防和大大降低交通事故死伤风险,对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接下来,福州交警将持续查处未规范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出行环境。(记者 颜学辉)

关键词: 电动自行车 管理办法 金山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