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有效实施“三化” 助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今年以来,泾县司法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实施“三化”,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实施“法治化”。率先建立涉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梳理公布了覆盖税务、交运、水利、治安管理等13个领域91项涉市场主体首次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将全县91项依法“不予处罚”的情形予以具体化、明确化,有效破解了执法人员不愿免罚、不会免罚、不敢免罚的问题。率先建立涉企行政处罚案件季度备案制度,全县26个主要执法部门按季度上报已办理的涉企执法案件,加强了行政处罚的事后监管,有效监督化解了行政执法“一刀切”及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率先实现村级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完成全县141个村(居)法律顾问的配备工作,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推动基层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该项制度自5月份实施以来,其中法律顾问列席参加乡镇综治例会3次,协助审查村集体合同67份,解答各类复杂法律问题254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4件,参加重大矛盾纠纷化解16次,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暨法治讲座15场。
实施“一体化”。实施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行动,制定整改方案,共计105项整改举措,涉及牵头部门近20家。落实“三单制”,提高法治建设责任主体运行效能。出台法治建设“两规划两方案”及责任分解,落实推动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法治政府建设“提醒”行动。印发有关工作方案,会同县委巡察办对县教体局、宣纸股份有限公司等10余个单位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实施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印发相关通知,对年度行政执法培训作系统安排,将《行政处罚法》宣传贯彻工作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县政府法律顾问为县政府党组班子成员专题讲授《行政处罚法》,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讲3次,覆盖全县行政执法或拟从事行政执法人员300余人。
实施“专业化”。在榔桥镇试点推行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首批共选聘了7名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村级人民调解工作,深化涉企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成立“泾县云岭碳酸钙企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目前共成功调解纠纷7起;开通涉企行政复议绿色通道。优化行政复议工作组织,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实行合议制度,截至目前,6件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已全部结案,平均压缩审理时限10.5天;创新开展公证“检察+公证提存”便民服务,与泾县检察院合作,完成全市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及补偿受害人家属服务工作;创新开展法律援助服务微改革,实行远程服务、预约上门、援调对接等服务举措,今年以来,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11件,开展法律援助预约上门服务9场次。(特约记者 汤志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