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扫引发山火 连江一村民被处罚

记者3日获悉,连江县黄岐镇一村民因清明祭扫引发山火,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4月3日12时许,连江县消防指挥中心接到报警:黄岐镇古石村山林坟墓处发生火灾,过火面积近1333平方米,无人员被困。接到报警后,消防部门立即调派辖区消防站人员实施处置。

经现场消防员、派出所民警以及黄岐镇、村干部3个多小时的扑救,山火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这次山火并未造成严重后果。

经调查,这起火灾原因系黄岐镇海英街英雄路村民林某娇,无视政府禁令,擅自翻越镇政府设立的进山隔离板,前往古石村山林坟墓祭扫,在焚烧纸钱的过程中不慎引燃周边荒草,最终引发山火。

引发山火后,林某娇见火势越烧越旺,个人无法扑灭,选择逃离现场,放任山火蔓延,最终酿成大祸。

案发后,连江县公安局黄岐海防派出所迅速出警查处,林某娇对其擅自野外用火祭祀引起山林火灾的行为供认不讳。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娇处以行政处罚。(记者郑瑞洋通讯员 原路遥)

关键词: 公安机关 连江县公安局 发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