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22条措施加强服务市场主体 激发市场活力

推行“登记确认制”、实行承诺容缺受理、深化“一照多址”和“一证多址”登记……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3月28日,深圳发布《加强服务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若干措施》,共22条,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

在深化准入准营退出新改革方面,深圳扩大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在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和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支持市场主体使用符合规定的创新字词作为企业名称,开展不含行政区划名称的企业名称网上自主申报。同时,深圳提出要全面实行企业设立登记“一网通办、一窗领取、一日办结”,今年企业设立全流程网办“一日办结”率要达到100%。

在创新市场主体服务新方式方面,深圳推进个体工商户转企业,建立“个转企”培育库,为个体工商户转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对转型企业给予不低于3年的过渡期。在知识产权创造应用方面,推广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

依托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深圳为企业提供公益海外维权服务,要在重点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累计达120家。此外,在营造市场公竞争环境方面,深圳将推动制订《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推动设置独立的公竞争审查机构。在信用监管方面,完善“信易贷”白名单推荐机制,优化信用融资产品“深信贷”,并率先在前海开展跨境征信试点。

南方网讯(南方日报记者张秀娟李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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