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规范收存、使用等行为

3月11日下午,铜陵市住建局会同市人民银行召集全市13家商业银行,对接签订《铜陵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使用等行为,根据《铜陵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市住建局房管处负责监督管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的收存与使用,13家商业银行严格履行开户管理、资金收存、资金拨付等义务,共同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

同时,商业银行应按照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相关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要求,对所属专户银行进行业务指导和日常工作检查,对专户银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岗位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并保持岗位人员的相对稳定。专户银行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业务之前,应与市住建局房管处、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铜陵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合作协议》,及时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专用账户开户手续,并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作者: 姜蕊)

关键词: 商品房预售资金 预售资金监管 商业银行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