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在全市首发“道安服务令” 责令醉驾缓刑人员参加公益活动

日前,长乐法院在全市率先发出“道安服务令”,责令首批两名“醉驾”缓刑人员在缓刑考验期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公益活动,并进行入矫前宣誓。

这个“道安服务令”是根据长乐法院联合长乐区公安局、司法局、道安办制定的《关于醉驾缓刑人员执行“道安服务令”的指引(试行)》作出的。

具体内容包括:每月在主要交通路口文明劝导2次、每月在道路交通路口或居住地行政村(居委会)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材料、每两个月在公安交警部门举办的道路交通安全培训班上“现身说法”1次等。

今后,醉驾缓刑判决生效后,长乐法院在将判决书、裁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送达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时,一并送达“道安服务令”、入矫前誓词。同时将“道安服务令”、入矫前誓词与生效裁判文书送达醉驾缓刑人员执行地的道安办、公安交警部门。(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陈月琴 林旻煜)

关键词: 公安交警 交通路口 判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