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将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 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日,亳州市印发《亳州市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旨在切实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方案》明确,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采取“堵疏结合、关停并转”的方式对“散乱污”企业进行分类处置,切实解决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方案》对“散乱污”排查整治行动中发展改革、经信、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的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

《方案》指出,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认识到“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是落实“减存量”“关污源”,改善环境质量、转换发展动能、营造公公正市场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要精心组织,压实责任。各县、区(管委会)要压紧压实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和村“两委”责任,锚定目标,明确时限要求,加强调度,确保“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扎实开展,取得实效。要保持力度,持续整治。各级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散乱污”企业点多面广、隐蔽强、动态变化等特点,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常态化持续推进“散乱污”排查清理整治,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方案》明确,将对各县、区(管委会)“散乱污”企业排查清理整治情况开展暗访核查,对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履职不到位,造成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或群众反复投诉的,一次通报批评,二次移交市委督查考核办,三次移送市纪委监委依纪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汝 孙凌)

关键词: 散乱污企业 排查清理整治 生态环境质量 巡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