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68.3微克/立方米 改善程度位居全省第二
记者昨日从亳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月15日元宵节,亳州市PM2.5平均浓度为58微克/立方米,改善程度位居全省第二位,仅次于黄山。重点时段18—24时,7小时PM2.5平均浓度为68.3微克/立方米,改善程度在全省正排第六。同时段内,商丘PM2.5均值为87.4(峰值97)、阜阳均值为102(峰值110)、周口均值为107.7(峰值120),均为轻度及以上污染。通过重点时段烟花爆竹燃放有效地管控,保障了全天空气质量为良。
春节以来,亳州市区两级加强了对烟花爆竹批发单位的监管,通过暗访、巡查,严防烟花爆竹违规销售。同时不间断对城区及乡镇集贸市场、小超市、流动摊点等重点区域和经营单位开展巡查,严把烟花爆竹销售关,从源头严管烟花爆竹流入市场。
2月15日夜,全市集中推进元宵节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在各乡镇包保村的基础上,市区两级生态环境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包保谯城区重点乡镇,开展驻点帮扶督查,同时对口联系三县,强化禁燃禁放暗访巡查。街道、乡镇环保工作站、派出所、城管等部门人员加强应急值守和巡查,开展城区“小区、小孩、小炮”巡查,加大“村村通”小广播、流动宣传车禁燃禁放宣传力度。通过市、县(区)、乡(镇)、村四级联动,有效控制元宵节烟花爆竹燃放,并制止燃放烟花爆竹21处,有效控制了燃放行为蔓延,保障空气质量不恶化。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要求,各县区将继续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措施,保持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政策宣传,严厉查处违规销售、燃放行为。加强学校、小区周边超市、小摊点的管理,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入学儿童的教育,进一步减少小烟花、小爆竹燃放的影响。抓好农村红白喜事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确保3月31日前全域禁放的政策落实到位。(牛永 记者 汝平)